需要注意的是,海关对进口货物的计税估价不能简单地依据贸易单据上的成交价格,而应该在单据价格基础上加上相关费用,经过对所申报成交价格的调整,最终才能确定出合理的完税价格。
2.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
是指与待估价货物同时或几乎同时进口的,并与待估价货物相同(包括数量上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已被海关估价确认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相同”指的是产品的物理特性、质量及声誉等方面的一致,但货物外形、包装上的细微差别可以忽略不计。采用此法进行估价时,还应考虑有关进口的交易条件、交易数量等方面的差异来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如果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不止一个,一般采用其中较低的价格来确定待估价货物的完税价格。
3.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是指与待估价货物同时或几乎同时进口的,与待估价货物在各主要方面相同但又不完全相同的其他已被海关估价确认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同样,采用该法进行估价时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合理调整。
4.倒扣价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