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为了避免承担多余的责任,还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项目经理都应该时刻注意权限的范围和所在。
Q3向身为项目负责人的社长提交了项目章程,但最初分配的预算和人手都不够,项目经理的提议又被驳回,应该怎么办?
A让社长承担责任。避免项目经理独自承担责任。
首先尝试通过客观事实说服社长。
将项目的工序细分化,用数字说明各个流程分别需要多少资源。
要想说服对方,不能靠热情和恳求,而是要靠“数字”。如果过去有同样的事例可以作为参考,也要拿出具体的数值来进行说明。
此外,在说明的时候不能只有项目经理一个人,还要让相关职能部门的部长也到场,与项目负责人一起共享资源不足的状况。
比如项目负责人要求营业以极短的交货期获取订单,那就让营业部门的负责人也一同出席,用事先准备好的数字来传达“什么地方还存在哪些不足”的客观事实。
并且当着营业部门负责人的面,对身为项目负责人的社长表明“如果这样下去,肯定无法按期交货,订货方可能会对我们提起诉讼。如果不继续投入资源,就无法回避这种风险,社长您看怎么办”,催促对方做出决定。
如果社长仍然拒绝投入资源,那么当订货方真的提起诉讼时,就会由社长来承担责任,而不是由项目经理来承担责任。